過去的 12 天裡,我們用 HTML 刻出了骨架、用 CSS 幫它上妝、排版、甚至做好了 RWD 與定位。此時的網頁已經長得非常漂亮了——但它依然是個「沒有靈魂的木頭人」。
點擊按鈕不會有反應、輸入框不會驗證、彈跳視窗也不會彈出來。
今天,我們終於要正式迎來前端的三大天王之三:JavaScript(JS)!對於過去寫慣設計軟體的我們來說,剛看到程式碼裡一堆 let、const 難免會有點頭暈。別擔心,我們用設計師的直覺來重新認識它!
在寫程式時,我們常常需要把一些資料(例如使用者的分數、商品價格、開關狀態)暫時存放在一個地方,這個容器就叫做變數。
這跟現代 UI 設計裡很紅的 Design Tokens(設計變數 / 樣式管理) 概念簡直一模一樣:
primary-color,把數值設為 #ff6b6b。當全站要換色時,只要改這個變數就好。// 宣告一個常數(不會變的資料)放網站標題
const siteTitle = "孫小豬的前端打怪日常";
// 宣告一個可以改變的變數放使用者分數
let userScore = 0;
在 JS 裡宣告變數最常使用 const(固定不變)和 let(可以隨時修改),已經很少人在用老舊的 var 囉!
變數這個盒子裡可以裝各種不同型態的東西,最常見的有這三種:
let userName = "孫小豬";
let itemCount = 5; 或 let price = 299.9;
true(對/真) 或 false(錯/假)。let isLogin = true;(使用者是否登入?是)。這在後面要做「如果使用者登入了就顯示頭像,沒登入就顯示登入按鈕」時超級常派上用場!今天我們跨出了 JavaScript 的第一步,把變數比喻成 Figma 的 Design Tokens,並認識了字串、數字、布林值這三種最基本的資料型態。
雖然 JS 開始有了一點點邏輯運算的味道,但別怕!明天我們要繼續介紹「條件判斷(if-else)」,看看網頁怎麼學會自己「看情況做決定」!